每經記者 趙娜 每經編輯 吳悅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1月3日公布的案件快報顯示,因認為“暴風影音”未經允許網絡實時直播“2015年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原告央視國際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央視國際網絡)以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為由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暴風集團)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日(1月4日)上午,暴風科技方面回應《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案件現在還在開庭訴訟中,不方便予以置評。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騰智律師事務所律師麻策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確立了搜索鏈接服務的避風港原則,即搜索和鏈接服務在特定條件可予免責。央視國際訴暴風影音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這一類案件的爭議核心在于當事方提供的僅是全網搜索鏈接服務,還是一種不合格的定向鏈接服務。
根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官網披露的情況,央視國際網絡訴稱,其經中國中央電視臺獨家授權,依法享有中國中央電視臺所有電視頻道及其所含之全部電視節目(包括但不限于現有及今后之:綜藝晚會[包括但不限于:春節聯歡晚會、元宵晚會、專題晚會])的著作權或與著作權相關的權利。2015年2月18日,被告暴風集團未經許可,在手機客戶端“暴風影音”的春節特供欄目中向用戶提供“2015年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的網絡實時直播。
央視國際網絡認為,被告未經許可擅自通過信息網絡實時直播涉案節目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極大地貶損了涉案節目的正版授權價值,給原告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且被告的侵權行為危害涉及面廣,在國家大力推行知識產權保護戰略的大背景下,社會影響惡劣,侵權情節嚴重。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手機客戶端“暴風影音”上傳播“2015年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公證費、律師費等)300萬元。
對此案件,麻策分析稱,若暴風影音公司就央視國際春節聯歡晚會直播,僅向用戶提供了搜索鏈接服務,且在用戶點擊鏈接后完全直接跳轉至央視國際網站進行播放和觀看,則因為提供鏈接服務并非一種傳播直播源信息的行為,故不構成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但是,若暴風影音通過深層嵌套技術,對春節聯歡晚會直播節目鏈接進行排列整理并醒目推薦,由用戶在暴風影音移動端界面直接觀看(不作鏈接跳轉),則會形成對央視國際直播節目的實質性替代,顯屬截取流量的搭便車行為,構成對央視國際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
另一方面,據《北京商報》此前報道,2015央視羊年春晚是央視聯手愛奇藝做的在線直播。該年春晚是自2007年央視春晚開通在線直播以來,央視首次轉手在線直播權。因此,亦有分析認為,央視國際網絡的訴訟目的或為握牢今年春晚的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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